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

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 


第一章 总则 


第一条 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,促进中小 企业高质量发展,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,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》《“十四五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》 《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》,制定本办法。 


第二条 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、技术、管理、模式等方 面创新能力强、专注细分市场、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,由创新 型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三 个层次组成。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、较强创新 能力和发展潜力,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;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实现专业化、精细化、特色化发展,创新能力强、质量效 益好,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;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 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、产业链关键环节,创新能力突出、掌 握核心技术、细分市场占有率高、质量效益好,是优质中小企 业的核心力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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